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以及环发【2015】16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阶段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1.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古华天制药有限公司驱虫药产业延伸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华天制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总投资5002.3万元,项目建设综合楼、一车间、二车间、三车间、干燥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动力站、尾气吸收装置、污水处理站、固废库等建筑面积10245平方米,改造维修车间474.21平方米,建设原料罐区、消防水池、循环水池、事故水池等构筑物806.69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氯羟吡啶150吨;磺胺喹噁啉50吨;磺胺喹噁啉钠150吨;磺胺氯哒嗪钠5吨;磺胺氯吡嗪钠5吨;磺胺间甲氧嘧啶10吨;磺胺间甲氧嘧啶钠180吨;磺胺间甲氧嘧啶一水物10吨。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华天制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赤峰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开发试验区
联系人:刘大伟
联系电话:13604769553
邮编:024000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内蒙古博海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471-5194576
电子信箱:50460132@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附件。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特此公告!
内蒙古华天制药有限公司
内蒙古博海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XXX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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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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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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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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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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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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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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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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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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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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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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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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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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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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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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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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